内 设 机 构

  ㈠综合处(处长:黄书民,办公电话:2802062)
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起草综合文件,组织有关政策、地方性法规的草拟工作;组织重大或全局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对县(市)区、乡镇(街)机构编制的综合指导工作,参与各级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编制与经费预算相结合等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负责市直及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验证单审核、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审核;研究拟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主任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会议、文秘、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人事劳资、财务、行政后勤、提案、保密、信访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㈡党群政法处(处长:王树文,办公电话:2802940)
研究拟定全市党群、人大、政协、政法、各民主党派等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研究协调党委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职能调整;审核市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政法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审核市政法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研究提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政府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机构编制审核意见;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党群、人大、政协、政法系统机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市)区党群、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群机关人员编制总额;负责审核 开发区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相关业务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㈢行政机关处(处长:董明,办公电话:2802681)
研究拟定市政府系统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研究提出市政府各部门(不含公安、司法,下同)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审核意见;研究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各县(市)区政府机关(不含公安、司法)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相关业务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㈣事业处(处长:田素敏,办公电话:2802072)
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政法部门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经费渠道、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和领导职数的审核意见;指导县(市)区、乡(镇)街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工作;审核或审批县(市)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审核或审批开发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监督检查相关业务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相关内容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王秀芹,办公电话:2802559)
市编办管理的事业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具体有: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指导下级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