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设 机 构

 (一)办公室(主任:张立忠;电话:2823645)
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把关、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负责本系统有限目标制定、分解、综合协调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编制管理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监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编制预决算;负责唐山科技网的建设与维护;承办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系统优秀人才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忠唐;电话:2802552)
贯彻落实科技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地方科技法规、行政规章;负责科技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科技兴县(市)区和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进步体制和机制;负责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科技工作。
  (三)发展计划处(处长:齐晓宇;电话:2802284)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指南,组织并综合平衡市级以上各类年度科研计划的审核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社会发展的科技中长期规划及社会发展年度科学研究计划,并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承担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出市级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建议和年度科技三项费的配置原则和方案;协同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纳入局管理范围内的各级科技三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处室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招标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科技工作。
  (四)工业科技处(处长:陈 刚;电话:2802322)
负责全市工业和环保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定相关领域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环保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高新技术发展、重大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等各类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指导全市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推进支柱产业的高新技术化;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认定,协调指导各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的工作。协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申报相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进行预审。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科技工作。
  (五)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陆海;电话:2823145)
负责全市农业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科技中长期规划以及农业科技攻关、星火、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等各类年度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农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工作,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协调指导各级农业科技园区工作;负责全市山区、海洋科技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星火计划管理;负责全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受理申报相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进行预审;负责指导全市农业科研机构的业务,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科技工作。(注:该处原承担的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工作2003年4月调整到发展计划处)
  (六)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处长:刘大利;电话:2839701)
负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学技术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外事、技术市场管理。负责相关政策措施的拟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科技成果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市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负责全市范围内省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审查和推荐申报;负责全市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的资格审核认定;负责市级技术贸易机构和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负责管理全市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全市对外和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相关科技工作。
  (七)知识产权处(处长:田杰;电话:2802904)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拟定和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研究协调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制定和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查处理专利纠纷;规范管理专利技术市场,组织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指导专利代理等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和统计分析;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八)机关党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檀硕泽;电话:2802863)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