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认证
一、申报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原件)、海外亲属在国外的身份证明或绿卡(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确认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四侨”考生出证
一、申报材料
1、归侨子女、归侨学生
(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归侨证。
(2)考生家长单位人事(组织或统战)部门关于考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
2、华侨在市内的子女
(1)考生身份证(护照或户口本)
(2)家长(华侨)的护照、绿卡(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关于考生家长身份和其与考生关系的证明(原件)。
3、侨眷高知子女
(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侨眷证。
(2)考生家长人事(组织或统战)部门关于考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
(3)家长高级职称证书。
(4)海外亲属的护照、绿卡(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关于其华侨(华人)身份和与考生家长关系的证明(原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报省侨办
4、出证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二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
一、申报材料
1、接受捐赠申请
2、捐赠书
3、捐赠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上报省侨办
三、承诺期限
材料齐备,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