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开 内 容

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眷属身份认证
  一、申报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我驻外使领馆的证明(原件)、海外亲属在国外的身份证明或绿卡(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确认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四侨”考生出证
  一、申报材料
  1、归侨子女、归侨学生
(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归侨证。
(2)考生家长单位人事(组织或统战)部门关于考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
  2、华侨在市内的子女
(1)考生身份证(护照或户口本)
(2)家长(华侨)的护照、绿卡(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关于考生家长身份和其与考生关系的证明(原件)。
  3、侨眷高知子女
(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身份证、侨眷证。
(2)考生家长人事(组织或统战)部门关于考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
(3)家长高级职称证书。
(4)海外亲属的护照、绿卡(复印件)和我驻外使领馆关于其华侨(华人)身份和与考生家长关系的证明(原件)。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报省侨办
  4、出证
  三、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二十五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

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审核
  一、申报材料
  1、接受捐赠申请
  2、捐赠书
  3、捐赠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上报省侨办
  三、承诺期限
  材料齐备,十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行政审批不收费。